刘靖君: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保障党的自我革命
湖北日报 2022-12-15 17:2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体系演进的逻辑必然,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之所以永葆青春活力的原因所在。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与时俱进加强党内监督体系建设,要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

加强党内监督是保障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法宝

世界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充分表明:一个强大的政党不仅是在大风大浪中锻造出来的,也是在自我监督、自我纠偏、自我规范、自我革命中不断发展壮大的。

自我革命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有力的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真理、纠正偏差、革故鼎新,不断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长远稳固。

在自我革命中“守正”,党的领导和政治权威得到维系与强化;在自我革命中“鼎新”,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列。百余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正是坚持自我革命这一具有中国智慧的治党新路,科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历史之问,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对我们党而言,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内监督作为保障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法宝,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通过运用党内监督的各种有效方式,发现问题难点,形成闭合链条、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锻造朝气蓬勃、充满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成功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效破解了一党长期执政下“自我监督”难题。

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是保障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之举

党内监督制度从最初的一个纲领、一部党章发展到现今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加强党内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与实现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引领保障作用。

制度建设、体系构建永远在路上。党内监督作为在党内进行的自我纠偏矫正、自我约束规范的监督管理形态,它是一个动态性的、多方面的、网格状的、立体式的、综合型的体系。只有建构更加完备的自我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才能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更加强大的政治与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的战略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制胜之道、根本之举。在党的自我革命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内监督体系,要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设置全维度的监督“探头”,打出“组合拳”。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分工有序又形成合力,构建起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的监督“天网”。

对党内权力的约束与监督是自我革命的核心命题和关键内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在自我革命过程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机制,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渠道和机制,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从严治党,根本在责任、关键在担当。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用好问责利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隐形“四风”问题,坚决反对和惩治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要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推进全党坚定理想信念、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党内监督执行机制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强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更要强化权威高效的执行机制。全党要坚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勇气和行动,构建起执纪执法体系,加大党内监督体系的执行力,在政治引领、观念转变、职责分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等机制方面落细落小落实,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政治引领,把牢制度执行的政治方向,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不落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走样;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加大督促问责和党内事务信息公开力度,防止“破窗效应”,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党员干部要转变观念,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强化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建立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系长江大学纪委书记、廉洁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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