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9月7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8月发改案件讲评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出席并讲话,全体员额法院参加会议。
会上,被发改案件承办法官围绕发改理由和案件争议焦点,逐案进行了自查汇报,与会人员从案件发改原因、法律适用、证据采纳、实体认定、程序审理等方面,逐案进行了全面客观评析,并围绕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概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
一、要以案结事了“开题”,答好群众满意卷。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全流程落实好“如我在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程序空转”“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现代司法理念和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善于利用法答网与案例库,不断提高事实认定技巧、法律适用能力、释法说理水平、裁判文书质量。
二、要以审判管理“破题”,答好案件质量卷。
要聚焦“精细化”管理,抓好重点监督,精准提升管理效能,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原则,对发改案件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全面调查论证,多提醒,多调查,多引导,提炼裁判思路,形成类案裁判规则;要以发改案件中反应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
三、要以司法能力“解题”,答好素质提升卷。
要树立“同题共答、同案共判”意识,透过现象看本质,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发改案件的讨论沟通,掌握二审判决发改意图;要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优势和发改案件讲评会、审判委员会功能作用,增强集体研判和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讲评成果转化为工作效果,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李园园)